2023北京研究生考试报考点选择规定公告发布- 北京本地宝(2023北京研究生落户最新政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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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公告一: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
  一、对于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,须按《公告:报考单位-—–北京报考点一览表》选择报考点。(参见公告二、公告三、公告四)
  二、对于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:
  (一)“业务课2”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、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“5”的,须选择1116 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。
  (二)报考军事院校的,须选择1196陆军装甲兵学院报考点。
  (三)除上述两种情况外:
  对于毕业院校(不含艺术类院校)设有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),须选择所在院校报名考试。
  对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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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应届本科毕业生、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、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等3类考生:
  1.报考1251工商管理、1252公共管理、1253会计、1254旅游管理、1255图书情报、1256工程管理、0257审计等7个专业的,应选择:1113北京邮电大学、111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、1155北京城市学院、1156中华女子学院、1157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考点;
  2.报考035101法律(非法学)、035102法律(法学)等2个专业的,应选择:1153中国政法大学或1164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报考点;
  3.报考除上述专业之外其它专业的,应按下表要求进行考点选择(如:考生报考复旦大学,所属省(市)为上海市,应选择11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)。
序号
报考招生单位所属省市
报考点代码及名称
1
黑龙江
1105北京工业大学
2
西藏、海南、甘肃
1107北京理工大学
3
湖南、江西
1108北京科技大学
4
江苏、广西、贵州
1109北方工业大学
5
重庆、青海、宁夏
1110北京化工大学
6
云南
1115北京印刷学院
7
浙江
1116北京建筑大学
8
上海
11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
9
四川
1122北京林业大学
10
山东
113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
11
陕西
1133中国传媒大学
12
河南、天津
1137北京物资学院
13
福建、新疆、内蒙古、吉林
1152中央民族大学
14
辽宁、山西
1154北京联合大学
15
湖北、广东
1162华北电力大学
16
河北
1165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
17
安徽
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
  特别提示:报名期间,若个别报考点出现报名缴费考生满员情况,我院将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,并适时启用备用报考点。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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