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营位于尸集团和骸集团的交界处,规模不大,各方面也都马马虎虎,而且每隔三天必定地震一次,唯一的优点就是水源充足。
军营里驻扎了八百士兵以及两百奴隶,曾经是阿脂的部下,后来阿脂临阵叛变,这群士兵没人要,就被留在这里守卫疆土了。
阿奢割据了小小的一片土地,摆出了占山为王的架势‐‐大将军受了小将军的撺弄,想要剥夺她的军权。
而她若是当真失了军权,就会立刻变成砧板上的鱼肉,神的坐骑施财天当初在海滩上漫无目的的乱爬一气,末了路没有找到,反倒是遇到了一只大鸵鸟。
这鸵鸟严重掉毛,乍一看已经类似巨型秃鹫,并且生了一嘴尖牙利齿,两只脚杆粗得如同小树一般。
施财天见惯了金翅彩羽的迦楼罗鸟,万没想到世间还有如此之挫的鸟类,仰着头简直对它看傻了眼。
鸵鸟半闭着一双大眼睛,虽是站着,然而一丝两气的,像个随时要倒毙的难民。
于是施财天向它招了招手,把它引回了海边。
沙滩上扔着那条大鱼,虽然一侧鱼肉被施财天撕了个七零八落,但是残余颇丰,足够任何大动物再吃一顿。
那鸵鸟显然是很通人性,见肉就吃,还不少吃。
吃饱之后抬起头,它眨巴着眼睛看施财天。
施财天和它对视片刻,末了灵机一动,攀攀爬爬的上了它的脊背。
一手松松搂了鸵鸟脖子,他忍受了对方身上的臭气,对着前方一挥手:&ldo;出发!
&rdo;鸵鸟颠着两只大脚爪,当真出发了。
这鸵鸟轻轻松松的驮着施财天,沿着海岸向前疾驰。
施财天用尾巴缠了它圆滚滚的身体,一路费尽口舌指挥方向,然而鸵鸟自有一番主意,并不肯完全听话。
天光大亮之时,鸵鸟走在人迹罕至的荒地里,看起来和一般鸵鸟没有两样;入夜之后它露出丑恶嘴脸,开始潜入人类聚集区偷吃偷喝,而且只吃荤不吃素,人肉也吃,鸡鸭猪肉也吃;有好几次还企图把脑袋伸入房屋叼小孩子。
施财天十分嫌弃它,但又舍不得离开它,因为它实在比一匹好马还能跑。
他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到石山,鸵鸟显然也不可能知道。
但此鸵鸟有项绝技,很会追着人味觅食。
它不敢久在一处作案,总能在恶名传扬之前从一处平民营流窜到另一处平民营。
如此窜了没几天,这日施财天正在鸵鸟背上打瞌睡,冷不丁的感觉鸵鸟停了脚步,他朦胧着睡眼抬头一瞧,发现面前石山高耸,鸵鸟竟然误打误撞的把他带回了大本营!
他狂喜的大叫了一声,一头从鸵鸟背上栽了下来,然后就被巡逻的士兵擒获了。
先前他跟着霍英雄和大列巴东游西荡,士兵们早看惯了他,如今不必他自报家门,一名矮个子小士兵冲上前来,一把就抓住了他的细胳膊。
矮个子旁边跟着个高个子,高个子一扭头,正和鸵鸟对了眼。
鸵鸟扇动了一对多情的长睫毛,随即对着高个子一张大嘴,&ldo;哈&rdo;的呼出了一口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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