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在我救你的份上,可否告知芳名。”
此男满脸桃花,明目张胆的泡妞行径,这技术含量决不亚于唐泽齐。
韩秀呵呵干笑两声,“陆仁宜。
朋友还在上面我等我,不好意思,先走一步。”
说完,她蹿得比兔子还快,那速度绝对比先前哼哼哈哈爬山时要快好多。
第二次见面,差不多是她刚毕业的时候,她在某商场里做保洁,当时她穿着商场里发的土黄色工作制服,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哪个工地上的民工一样,扛着一个拖把,准备收工。
谁知偏偏又是那么不凑巧,遇上去洗手间的陈孟礼。
“路人乙小姐。”
陈孟礼是这样亲切地叫她。
陈孟礼的相貎绝对是看过一眼,很难会忘记的那种大帅哥,但是韩秀的脑子偏偏与常人不同,是属于遇见帅哥就会自动过滤的那种。
面对眼前西装笔挺的陈孟礼,她一头雾水,秀眉一挑,声音极为冷淡:“你谁啊?”
她最烦燥乱搭讪的男人。
陈孟礼又是招牌式的笑容,略提了下那次爬山的事,她明明露出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,却在下一秒淡定地说:“不好意思,鄙人从来没有爬过山,鄙人也不姓陆,你认错人了。
下班了,借过。”
说完,又是一溜烟的蹿进女洗手间。
第三次见面,就是去年,这时的她,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,虽然公司规模不大,却也凭她的努力,接下了ec这个大客户。
谁知又一次遇上陈孟礼,谁知他竟然是ec的太子爷。
og,她突然开始后悔在商场那次对他很不屑,假如他要是随便吹个风,ec这么个大客户说不准就这么飞了。
“韩小姐,这一次应该不会认错吧。”
陈孟礼从行政部调出合约,查到她的老底。
“是是是。”
太子爷绝对不能得罪。
“俗话说的好,事不过三。
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三次,这不能不说是缘分吧。”
“是是是。”
缘分?是猿粪吧……说来也怪,不过是见过三次面,甚至她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,他却对她一见钟情,有事没事往她的办公室里打电话,还喜欢用最俗的鲜花攻势。
按她的想法,就是有钱人感觉那钱放在身上咬他一样,骚得慌。
因为她是她的客户,所以不能采取强悍态度对应,几场太极打下来,她濒临于崩溃的边缘,终于下定决心,狠狠地拒绝他:“我们俩不可能,也不合适。”
陈孟礼问:“为什么?不试着交往一下,怎么就知道不合适?”
“这样说吧,我有仇富心理,外加我内心阴暗,一看见长得好看的男人,就想上去抽几巴掌。
如果你真想追我,先在自己脸上刻两个叉叉和两个圈圈,我勉强可以考虑一下。”
韩秀说的是实情,若是陈孟礼长得稍微次一点,也许,她还能考虑考虑,要不要跟这个富二代发展一下。
但是经历过唐泽齐之后,她是真的不能见着长得帅的男人,她承认,她心里很扭曲,很变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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