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很担心你。”
我说的是真心话,“你表姐简直人面兽心!”
“也不能怪她,她也是被逼无奈。
这个组织里的人,都是靠行骗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混饭吃的。”
“他们打你了么?”
“没有!
每天就是上课洗脑,说什么两年赚五百万,我才不信,太可怕了。”
“别怕别怕,”
我向她保证,“我会想办法救你出来的。”
我的办法只有一种,就是扔钱。
我相信钱是万能的,他们拿了钱,自然就会放胖妞出来。
可是我手上真的没有那么多钱。
像我这样的“月光族”
而言,六千块就是一个天文数字。
只能去借,别无它法。
陈宫也没多少钱,翻箱倒柜才凑齐了一千块。
怎么办?人不能不救,不救的话,胖妞真的有可能十年八载都出不了那个罪恶的传销组织,更有可能会在行骗别人的时候被警察抓个现行,下半生的时光只能用来坐牢了。
我又向春哥、老九、张郎以及所有认识的自觉关系还不错的同事们借,这帮孙子,别看平时都豪气干云一诺千金的,真到了用得着他们的时候,一个个都谈钱色变,望风而逃。
我不怪他们,在深圳生活,尤其是在深圳打工,生存乃是不做哥们陈宫对我说过一句话,要做哥们儿,就要做最铁的哥们儿,做不了最铁的哥们儿,那就不要做哥们儿。
这话听上去很拗口,但道理非常简单,就是说,要做哥们儿就是做最铁的哥们儿。
至于怎么理解这个“铁”
,则要视个人的情况而定。
比方说我,吕树,我对陈宫算是够铁,铁到我的钱就是他的钱,他的钱还是他的钱。
我们一块上街吃饭,基本上都是他负责点菜点酒,我负责饭后埋单。
当然,这也是我贱的一面的体现。
对于掏钱,我总是表现得争先恐后、乐此不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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