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并不是意味着我很喜欢她,虽然我对她很好奇,也有一些好感。
我只是很enjoy有异性关心我,而且对我似乎颇有好感的状况。
即使这种状况只是一场误会。
我今年35岁,距离跟上一任女友分手时的28岁,已经七年了。
这七年来,我不仅没再交女朋友,认识的异性更是屈指可数。
我觉得整个人都快枯萎了。
但这女孩的出现却滋润了我,让我的日子不再枯燥。
因此虽然我和她之间有些莫名其妙,我却捨不得放弃她带来的温存。
我知道这样很自私而且对她不公平,但请再给我一点时间。
我一定会良心发现。
求人之水(2)2说说我这个人吧。
我是屏东人,在台南求学,大学和研究所唸的是电机。
26岁退伍后一直在南科当电子工程师,到现在已经九年了。
是的,我35岁了,我刚刚说过了,你不必计算26+9。
在我的生命历程中,一共交过两个女朋友。
我在大二下认识生命中第一个女朋友,那年我20岁。
我和她同校不同系,在一场联谊活动中认识,交往了快一年。
那时我既年轻又单纯,也不太懂所谓的爱情是什么。
感觉上只要是比好朋友还要再好一点的异性朋友,就叫女朋友。
现在回想起来,我并不确定我跟她之间是否有爱情成分。
大三下刚开学就碰到情人节,我傻乎乎的跟一群和我一样傻的男孩,挤在花店裡抢着买比平常贵好几倍的红玫瑰。
我抢到11朵,花了一千多块,但我毫不心疼而且还很兴奋。
我抱着花束跑去找她。
她一接过花,便掉下泪来。
『妳怎么了?』我很得意,脸上却装作若无其事。
「我原本决定今天要跟你分手。
」她说,「但现在我改变心意了。
」『啊?』第一句话让我吓一大跳,还好有第二句。
「我现在决定两天后再跟你分手。
」她破涕为笑,「因为这束花让我很感动,谢谢。
我们再当两天的男女朋友吧。
」这次我就真的吓得说不出话来了。
简单地说,我当天就跟她分手了,没再多等两天。
我没问她分手的理由,反正问了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桉。
因为女孩通常会说: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之类的标准答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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