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眠知道他的小心思,如实回答道:“就前几天,他找我修一把古吉他,我看他也喜欢母星文明,就多聊了一会。”
封明煦瞥了眼书册上《古华夏史》的标题,便有些索然无味。
他道:“哥,你知道我不喜欢温睿。”
沈眠扑哧一笑,道:“你不喜欢的人太多了。”
封明煦拧眉道:“可我喜欢的人只有你,所以哥,你离温睿远一点,不行吗。”
话是撒娇的语气,可沈眠听出了他话语里隐含的厌烦。
沈眠转过身,看着他,道:“那次的事情,我听说了,那不是他的错,你应该很清楚。”
封明煦道:“是,我知道。
父亲为了回报恩师,所以理所应当牺牲我,成全他,我都知道,所以我宁愿我不是元帅的儿子,如果我只是一个普通军校生,这些不公平也不会发生在我身上。”
“你太偏激了,这件事我相信父亲的判断,他选温睿,一定有他的理由。
如果你觉得不满,就该激励自己,更加勤勉,如果你的成绩比他更好,而不是并列,又狂热的舔吻。
好在,总算是把润唇膏都吃下去了。
3-06封明煦尝到甜头,哪里舍得放手。
被他圈在怀中的男人,是他的大嫂,一直以来以长辈的身份自居,对他关怀备至,照顾有加,而他,也一直对这个嫂子敬重有加。
七年来,他何曾想过,有朝一日,他会如此渴望得到这个人。
这种渴望,随着肌肤相亲,唇与唇的触碰,如同一簇火苗被添了一把木柴,一发不可收拾。
封明煦从不知道,原来仅仅亲吻一个人的嘴唇,就足以让他神魂颠倒,失去所有的自制力。
不是因为信息素,不是因为oga与alpha与生俱来的吸引力,只是因为——这个男人是沈时,是他的沈时哥。
“沈时哥,沈时哥,哥……”
他低声唤着沈眠,一声比一声温柔,轻轻含着男人的两片粉瓣,强行探入他的唇舌之间,胡乱地舔舐吮吸,甜,太甜了,男人的津液堪比蜜糖,怎么也尝不够。
他疯魔了一般,掠夺沈眠口中的津甜滋味,一遍遍吸吮,吞噬,掠夺,直到沈眠皱起眉,低声喊疼。
封明煦堪堪恢复一些神智,怀中的男人已经被他蹂躏了十多分钟,那张精致无瑕的面容,此刻染上一层淡淡的绯红,美得不可方物。
男人微微红肿的,饱满的唇瓣闪着水光,唇角流下一缕银丝,青天白日的,竟显出几分qg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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