纠结了一小会儿,她在手机上找出联系人阿甘,打了几个字发过去,言简意赅:进Superday了。
那边几乎立刻就回过来:我明天去找你跑步!
丁之童其实只想听他说一句“学姐你好厉害啊”
,根本没想到他还惦记着跑步的事,当即拒绝:别,等我拿到offer再说。
甘扬便也退了一步:那我们先吃个饭?
怎么又要吃饭?就欠了一次人情,还真被讹上了。
丁之童看着那行字苦笑,念在心情好,最后还是回了一句:行吧。
两人照旧约在食堂见面,只是这次换成了中校区的Okenshields。
比起上一回,气温又降了几度,但甘扬还是一点不怕冷似的,只穿着一件胸前印校徽的连帽卫衣,上次是灰的,这次是黑的,领口露出内里纯白的T恤,宽肩长腿,看起来颇为赏心悦目。
虽然人家比她高大半个头,丁之童照样端着学姐的架子,又破费了一张餐券,请他吃了顿午饭。
两人排队取了餐,找了个地方坐下,隔着桌子讲话。
甘扬把日子一对,才发现她参加superday的那个周末,他刚好也要进城。
11月4日,他第一次跑纽约马拉松。
“一起去一起去!
你坐我的车。”
他看着她提议。
丁之童眼见着他的双眸亮起来。
在那之前,她一直以为这只是一种存在于语文书里的修辞手法。
“你打算哪天去?”
她没立刻答应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