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公平竞争谁赢谁上,我相信有竞争大家才会拿出百分之二百的努力完成策划,不是吗?”
话虽如此但是任谁都能听出莫妮卡有几分来者不善的意味。
这个项目确实很吃香,甲方有些脾气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辰俭的公司并不算是圈里的老牌,所以有质疑,他也不是很在意,拿实力和作品说话一直都是他的原则。
很多海外企业还是比较喜欢老牌的公司,因为老牌公司跟很多海外的广告公司的模式很接近,而且老牌在业界就像是老大哥一样,有一定地位,项目多,会吸引更多的策划师。
但是新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会吸收新鲜血液,创新性很强,模式也比较贴合现在的国内。
公司间的合作就是一个双刃剑,对于甲方和乙方都是。
SAR不是第一次遇上这种情况,大多数情况下签订合同是有效预防这种中途反水的最佳方案。
不久前K&I.L的厉凯文打电话向他抛出橄榄枝,对方声称很欣赏他们公司的作品、业务水平,而且在电话里对方将公司近几年来被人称道的作品一一进行点评,一看就有着十足的诚意。
厉凯文还说希望辰俭公司先出创意方案,今天会来SAR签项目合作的合同。
可今天来的不是厉凯文,而是莫妮卡。
也就等同于之前的电话以及今天的合作怕是黄了。
“我们公司很有诚意和贵公司合作,但是已经定好和我们合作,不知道为何现在又要有竞争,这对我们公司不公平。”
辰俭总觉得这个项目有问题,按照他以往的经验来看,这次项目一定是个不小的麻烦,既然合作不成他也要为公司谋取一定的利益,来弥补大家辛苦的损失。
虽然打入国内顶尖公司和进入国际市场是好事,但是如果这次风险太大,整个公司内部人员就很可能面临巨大损失。
他不能拿着大家伙的前程开玩笑,这个代价太大,他输不起,他宁愿还是像以前那样,在广告界有一定知名度,合作方固定,至少业绩是稳定的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