柴远道话音刚落,柴筝的耳朵就整个儿地竖了起来,她要不是因为口齿不清,这会儿能给她爹念出套长篇大赋,劝她爹做个人。
阮玉璋苦笑,“虽说霜儿自小缺个娘,但她脾气比较拧,远不是表面上看来那么……平和,更何况柴小姐精力充沛又机灵,兴许以后能接你的衣钵。”
“我也想啊,但是筝儿才两岁,还得看她自己以后想干什么,带兵或读书,都随她愿意。
而我这个做父亲的,只想给子女撑个天。”
柴远道双手合十,望天道,“老天保佑我长命百岁。”
“……”
柴筝心想着,“您老人家还这么想过呐,我还以为往死里抽我,是您无聊中培养出的爱好。”
随即又发现自己果然是柴国公亲生的,都喜欢向上天祈求些难以完成的事情,譬如投胎转世成蚊子,又或……这辈子长命百岁。
他们这一行人不算浩浩荡荡,不过好几个脸熟的,小二和掌柜的都迎了上来,给开了个东边的雅间。
盖窗户的帘子刚放下来,阮临霜就看见长公主的脸色一变,温柔和善的笑容瞬间像开锋的刀,透出些不可忽视的危芒。
她原本的美明艳而雍容,若非皇家,养不出这样骄阳般的贵女,即便是嫁了人也有了些年纪,赵琳琅仍然是沧海中明亮的珍珠,而此时,她那种美夹杂了金戈铁马,却猛地惊心动魄起来,这是后天磨砺产生的,再大户的人家想养,也养不出一二分。
阮临霜有些敏锐的直觉,从长公主放下帘子的那一刻,她就回握住了柴筝的手指——危险在往这小小的地方聚拢,待会儿可能会有大事发生。
“皇兄,你这是多不招人待见啊。”
赵琳琅笑了,“吃个饭也有搅和的。”
赵谦无奈地笑了笑,“没办法,时局不稳啊。”
先帝驾崩前的那几年,内忧外患,节度使与外邦勾结,导致漠北十六州一夕之间数度易手,是柴远道临危受命授印挂帅,又遣赵谦为他管钱粮军备,赵琳琅为先遣军前锋。
他们三个是青梅竹马长起来的,军中几年又磋磨了心性,因此算是过命的交情。
柴筝对她娘身上的这种变化并不奇怪,她柴家的女儿郎骨血里就有野性,当年赵琳琅也是打遍三军无敌手,只是她跟柴筝又不同。
赵琳琅比起柴筝鱼死网破的烈性,她更有种兼容并蓄的温和,是生长在水中百折不挠的蒲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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