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养活你呀!
」他得意地笑。
「算了吧!
我宁可去讨饭。
」我停顿一下,用比较严肃的语气说:「别陷得太深啊,有倒霉的时候。
你看『文革』,有几个好下场的。
」「我不会的,我连绝食团都没参加,只算是最外围的。
」那时候大部分学生在「闹革命」,用蓝宇的话讲是在厌学,也有少部分趁机干著自己的事。
他说学校里的「托派」(准备考托福的)「麻派」(打麻将的)和蝴蝶鸳鸯派(谈恋爱的)是「革命」的最大受益者。
我说他算蝴蝶鸳鸯派的,可他说不算,那是指正经谈恋爱的。
他一定认为我们是不正经的偷欢。
我们在一起算什么已经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。
学校已经完全停课,他什么事情也没有,我除了和他床上的欢愉,就是带他到饭店里玩,我会小心的经常更换地方。
我知道几个gay的场所,但我从来不带他去,他就像块完美无瑕的玉,我惟恐别人染指。
有一次我们去了一个有「三陪」的歌厅,我特意找了个年轻,看起来清纯的女孩陪他,可整个晚上他都显得有点拘谨。
出门后我笑着问他:「怎么了?吓坏了?」「没有,没意思,我不喜欢!
」「你应该练习和女孩在一起,否则将来怎么找老婆?」「…」我现在已经对他非常了解,他的沉默往往是不高兴的表现:「你现在还小,将来就会考虑这些问题了。
」我又补充了一句。
「为什么一定要结婚?咱们这样不是挺好的吗!
」他说。
我微微地笑了一下,没出声。
「你想结婚吗?」他停顿了好一会儿,忽然问我。
「想呀!
也许过两天就找到老婆了!
」我有意逗他。
那已经是午夜,我们站在一个黑暗、寂静的停车场里。
周围没有人。
在暗中,我看不到清他的眼睛,可我已感觉到他那忧郁惊恐的眼神。
「捍东,我已是无路可退了!
」他低声地说。
我们站得很近,我猛地抱住他,紧紧的。
「我也一样」,我心里想。
我快为他疯了,我一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不已我将我的嘴贴到他的嘴上,我狂吻他那是我们第一次在室外、在公共场所接吻、拥抱可惜那时没有明媚的阳光,只有漫长的黑夜六月三号,我刚踏进公司的门,就接到蔡明的电话,他神秘又兴奋地告诉我,晚上要动手了。
他的消息的准确率是百分之九十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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